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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来源:中共渭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27 14:55

渭南市委编办紧扣“四个关键环节”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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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机构编制工作第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渭南市委编办抓住《条例》贯彻落实,紧扣“学习宣传、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督查问责”四个关键环节,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广泛学习宣传,筑牢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把市委理论中心组、市县领导干部作为《条例》重点宣传对象,规范化开展学习,确保宣传成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市委编委副主任、组织部长围绕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市委编委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条例》,深入讨论交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条例》列入市县两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先后邀请省委编办领导来渭授课4次,累计培训1200余人,发放《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汇编》300余本,编印并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论述摘编》1000余册,积极参加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学习《条例》征文活动,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切实提升《条例》学习贯彻成效,增强市县两级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机构编制“法治规范”。市委编办在《条例》确定的基本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修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由经验主义向科学管理转变,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出台《中共渭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渭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市委编委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和市委编办机构性质、主要职责、会议制度。今年以来,相继完善多项配套制度:《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机构编制报告管理制度》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内部实名制信息共享的通知》印发实施修订完善《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推进法定化进程

三、严格管理程序,彰显机构编制“法治行动”。市委编办认真贯彻《条例》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工作程序办理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做到“不调研不上会、不论证不决策”,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申报等环节着手,明确各县(市、区)委编委各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上报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的要求和程序。贯彻中央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发2020〕13号),按照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报告工作,将落实报告制度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报告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严格落实论证、审议的具体规定,完善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四)严肃监督问责,维护机构编制“法治权威”。积极开展“全面督查”,将《条例》执行情况、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编委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各项改革落实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等内容纳入督查范畴,推动各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往实里落。积极与审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参与中层干部配备情况专项检查积极构建定期核查制度,健全完善评估机制,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通过“四个关键环节”的持续发力,全市逐渐形成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浓厚氛围,依法治编、制度管编成为共识,机构编制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人心《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得到维护。